江苏省卒中学会

【资助通知】关于开展基层医师临床诊疗能力提升公益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8-02 09:18

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医疗机构及会员:

为发挥江苏省卒中学会学术平台和专家资源优势,帮助基层医师参加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及时了解相关领域临床诊疗新进展、新技术和新规范,提升基层卒中及相关疾病临床诊疗能力,学会决定开展“基层医师临床诊疗能力提升公益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苏省卒中学会基层医师临床诊疗能力提升公益资助项目。

二、资助对象

江苏省内县域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卒中、神经系统疾病以及相关急诊、重症、康复、护理、影像、公共卫生等临床工作的在岗医师。

三、申请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学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学术诚信;

2. 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现从事与卒中及相关疾病诊疗、护理、康复或公共卫生服务有关的工作;

3. 拟参加会议与本人岗位职责和临床能力提升需求密切相关;

4. 所在单位知情并同意其参加学习;

5. 本年度未就同一会议、同一费用接受其他单位重复资助;

6. 能够按要求完成参会学习、提交总结并在所在单位开展成果分享或应用。

7. 申请人须为江苏省卒中学会正式会员(个人会员)。尚未入会者,可先办理入会手续后再行申请(到官网https://www.jssczxh.com/注册会员)。

四、可资助的会议范围

申请人可以自主申请参加符合下列条件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专业论坛或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1. 由全国性医学科技社会组织、相关专业学术机构,或具有全国性学术影响力的医疗、教学、科研机构主办;

2. 会议主题与卒中、神经系统疾病以及相关急诊、重症、介入、康复、护理、影像、营养、公共卫生等临床工作直接相关;

3. 会议通知、主办单位、日程安排、收费标准和收款主体清晰、真实、可核验;

4. 会议内容以学术交流、临床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不属于企业卫星会、产品推广会、商业营销活动或境外会议。

本项目不预先指定某一具体会议。申请人应根据本人临床工作需要和项目实施期限,自主提出拟参加会议,由学会统一审核。

五、资助内容和标准

资助费用原则上包括符合条件的会议注册费、合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具体标准按照学会财务管理制度、项目预算及有关差旅标准执行。

项目不资助旅游、宴请、购物、额外津贴,以及与参会学习无关的其他费用。所有费用原则上由学会直接向会议主办方、酒店、交通运营单位或正规差旅服务机构进行公对公支付,不向受助人个人发放现金或办理个人报销。

每名受助人资助上限及本年度拟资助人数,由学会根据项目预算和申报情况另行确定。

六、申报材料

1. 《江苏省卒中学会基层医师临床诊疗能力提升公益资助项目申请表》;

2. 本人执业资格证明及所在基层医疗机构在岗证明;

3. 所在单位知情同意材料;

4. 拟参加会议的正式通知、日程安排和收费说明;

5. 本年度未重复接受同类资助的承诺书。

七、遴选程序

1. 个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2. 学会秘书处对申请人资格、会议合规性和材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

3. 学会组织专家对临床需求、会议相关性、学习计划、成果转化预期和地区覆盖等进行综合评审;

4. 评审结果按规定履行集体审议程序,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学会通知受助人并办理有关支付和参会事项。

八、项目管理要求

1. 受助人应按批准的会议和计划参加学习。确需变更会议的,应事先向学会提交书面申请和新会议材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2. 受助人不得将资助资格转让他人,不得无故缺席,不得将项目与企业活动、产品推广或其他商业事项挂钩;

3. 参会结束后7日内提交学习总结、参会证明和成果转化计划;

4. 受助人应在所在单位或区域内开展学习成果分享、病例讨论、规范培训或诊疗流程改进,并向学会提交证明材料;

5. 对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无故不履约或违反项目纪律的,取消资助资格,并视情况追回已支付费用。

九、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方式:发送邮件至jssam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基层医师临床诊疗能力提升公益资助项目申请+姓名+单位”。

联系人:张璐;联系电话:18805158896。

请各专业委员会和有关医疗机构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师申报。

特此通知。



江苏省卒中学会

2026年8月3日


附件1:江苏省卒中学会关于开展基层医师临床诊疗能力提升公益资助项目的通知


附件2:‍江苏省卒中学会基层医师临床诊疗能力提升公益资助项目申请表‍

分享到: